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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说虎毒不食子,可清江镇石古墩村的应某却违背人伦,长期多次强奸自己才15岁的亲生女儿小雨(化名),两次致其怀孕。近日,乐清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应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50岁的应某因家庭贫困,而立之年娶了一名智障女为妻。不久,他们生了个女儿,遗憾的是女儿重度智障。当小雨3岁时,应某的妻子离家出走,后来另嫁他人。应某既当爹又当娘,含辛茹苦拉扯小雨长大。村邻说,应某对小雨很好,有好吃的都省给她吃。小雨还小时,应某经常将她背在身上,去田里干农活或去工地做粗工。小雨渐渐长大,应某做粗工赚的辛苦钱也都花在女儿的身上了。
去年春季,小雨14岁了。有一天,石古墩村的计生干部偶然看到这个平常很少出门的小女孩,发现她的身材有点异样,好像怀孕了一样。应某听计生干部这么说后,也没在意。后来,还是那位村计生干部带小雨去做了人流。
今年5月24日,村邻们发现小雨又怀孕了,胎儿好像有6个多月大了。“是谁又对这个可怜的女孩下手?”村邻们十分愤慨,当天就报了警。
民警在石古墩村展开深入调查。据村民反应,小雨思维不清,平常很少出门,偶然坐在家门口,一看到有生人经过,她就像受惊的兔子一样,吓得直往里屋躲。大家分析生人作案的几率不高。
民警来到应某家,问他:“你女儿是怎么怀孕的?”应某显得很慌乱的样子,他说:“我没有和她睡过,我不知道。”民警发现应某家只有一张床,自他妻子离家出走后,女儿一直跟着应某睡。民警认为应某有重大作案嫌疑。但在讯问时,应某反反复复,百般抵赖。
由于小雨没有及时换洗内裤,上面还有男性的精液。经鉴定,小雨内裤上的脏物是应某的。原来,就在被举报的前一天,应某还与其女儿发生了性关系。后来,小雨引产下的胎儿也拿去鉴定,也是应某的。这下,在铁证面前,应某再也抵赖不了,他不得不低头认罪。
应某说,因为穷,家里只有一张床,女儿自小跟他一起睡。女儿脑子有些不正常,平时她很听应某的话,应某叫她做什么,她就做什么;不叫她,她就整天一个人坐在家里,跟木头一样。2010年3月,应某发现睡在边上的女儿长大了。长期的性饥渴使他昏了头,将罪恶的手伸向女儿。而15岁的智障女不知道生她养她的父亲在做什么,一向乖巧的她没有反抗。事后,她也没有能力向他人诉说此事。
应某说,那以后,他每隔几天就和女儿发生一次性关系。有时在早上,有时在中午,有时在晚上,具体多少次他也记不清了。
由于应某的女儿患有重度精神发育迟滞,无性自卫能力,法院认为应某的行为构成强奸罪。(记者 叶萌 通讯员 岳思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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