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荆网

 找回密码
 (请使用中文)会员注册
搜索
查看: 639|回复: 3

[虹桥]教练酒驾,丢了饭碗。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3-29 09:33: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大荆网公众微信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几乎尽人皆知,作为驾校的教练员更是应该做到言传身教,但是偏偏有教练知法犯法,酒后驾驶,最终落得个驾照被记满12分,工作饭碗也丢了。

  3月28日凌晨,交警在虹桥镇黎明路设卡查酒驾时,一辆白色教练车临近卡口时停了下来。

  交警上前询问时,发现驾驶员满脸通红,后经呼气测试,该驾驶员体内酒精含量为74mg/100ml,系酒后驾驶。

  经交警核实,此人姓邵,是乐清某驾校的教练员。

  “我以为就这么几步路应该没事的。”邵某称,前一天晚上在位于虹桥黎明路的丈母娘家喝了两瓶啤酒,想想只要开1公里就到目的地了,于是抱着侥幸心理自己开回家。

  目前,邵某的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6个月,记12分,并被罚款2000元。另外,驾驶证也被降级,而驾校也将吊销他的教练资格证,意味着邵某将被辞退。(记者 冯晓明 通讯员 戚梅丽 卢梦娜)

来源:乐清日报
发表于 2013-3-29 11:06:22 | 显示全部楼层
知法犯法,罪加一等
 楼主| 发表于 2013-3-29 12:15:16 | 显示全部楼层
喝酒是千万不能开车的啊
发表于 2013-3-29 13:23:06 | 显示全部楼层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大家一定都要遵守。

本版积分规则

Copyright ©2009  All Right Reserved.  Powered by Discuz!X3.4 备案号:浙ICP备2021024037号-1 浙公网安备 33038202002028号

本站信息均由会员发表,不代表大荆网立场,如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发帖投诉 -- -- | |

TOP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