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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包括温州市在内的43个城市暂住的外地户籍人员可就近申请护照。日前,乐清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也开始受理此项业务,此项业务不包括内地居民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的申请,但允许年龄在60周岁(含)以上老人在居住地就近提交赴台证件申请。
目前,共有三类新居民可在我市办理普通护照:
本市户籍居民的非本市户籍配偶、未满16周岁的子女(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除外),需提交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以及双方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
非本市户籍的就业和就学人员及其配偶、未满16周岁的子女(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除外,就业人员需居住1年以上,其配偶、子女需居住6个月以上),需提交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就业人员还需提交社保部门出具的在就业地连续一年以上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就学人员还需提交就读院校出具的在学证明。上述人员的配偶、子女还需提交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6个月(含)以上的证明(包括居住证、暂住证等),如其户口簿不能证明亲属关系,则需提交其他证明材料。
60周岁(含)以上非本市户籍老人,需提交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以及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6个月(含)以上的证明(包括居住证、暂住证等)。申请赴台出入境证件还需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记者 郑望喜 通讯员 陈乐丹)
来源:乐清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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