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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酒是中国传统酒文化的重要内容之一,通常表达祝愿、祝福的意思。然而,有人因敬酒产生不快,发生矛盾,甚至动武,最后酿成惨剧。这不,虹桥镇的陈甲因向朋友陈乙敬酒被拒绝,心里不爽,后两人发生冲突。陈甲将陈乙捅成重伤。近日,陈甲因故意伤害罪被乐清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5月12日中午,45岁的陈甲到朋友家吃白喜事酒宴。席间,坐在邻桌的陈乙领着朋友金某来敬酒。金某与陈甲喝了几杯啤酒后,陈甲要敬朋友陈乙,陈乙表示自己下午还有事情不宜喝酒,不愿喝。陈甲认为陈乙不与自己喝酒是看不起自己,感到自己在众人面前丢了面子。于是,恼羞成怒的陈甲将手中杯子里的啤酒迎面泼向陈乙。陈乙被激怒了,他随手拿起一个啤酒瓶欲砸陈甲。双方剑拔弩张,后在众人的劝说下,两人被拉开了。两人当时也觉得在朋友家闹不好,便忍住气,暂时各自回家。
之后,怒气未消的两人想把事情讲讲清楚,约好在当地菜场见面。出门前,陈甲带了一把水果刀。两人来到菜场,远远看见对方就红眼了,都直冲对方而去。快接近对方时,陈甲拿出身上藏着的刀向陈乙腹部捅去……
经法医鉴定,陈乙腹部损伤致右肝后叶破裂,右肾包膜下血肿,住院接受肝挫裂伤修补术治疗,其肝脏破裂之损伤程度为重伤。
5月23日,陈甲到当地派出所投案自首,如实供述了自己的行为。后双方就民事部分达成了调解协议,陈甲赔偿陈乙经济损失8万元。
市人民法院审理认为,陈甲因琐事发生纠纷,持刀伤害他人身体致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陈甲有自首情节,民事部分已赔偿,且已得到被害人的谅解,可以减轻处罚,遂作出如上判决。(记者 叶萌 通讯员 岳思轩)
来源:乐清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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