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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虹桥]2个月“应聘”5家店 每次偷到钱就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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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2 10:08: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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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招员工的店家可得注意了,当心招来小偷。7月19日,17岁女孩包某被警方提请逮捕。模样乖巧、能说会道的包某先后5次成功应聘女店员,盗窃屡屡得手。

  “我钱包里的4300元现金被偷了,我怀疑是店里刚来的女店员干的,但她已经逃跑了。”近日,虹桥某名品街一店面的员工万某钱包被偷,她到虹桥派出所报了案。

  令万某吃惊的是,民警告诉她,从今年4月份开始,在同一条街上先后还有4家店的老板或员工报案失窃,而且都怀疑是店里刚来的女店员偷的。

  根据他们的描述,偷钱的女店员有着同样的特征:模样乖巧,面容清秀,很会说话,警察怀疑是同一人。

  受害人金某回忆说,5月23日,她的名品店新聘了一个女营业员,虽年纪只有十六七岁,但做事机灵。当天,女孩就开始上班了,但午饭过后,店里一名员工发现自己的钱被偷,恰巧,女孩也不见了。

  由于女孩应聘时用的是假名,也没被要求登记详细个人信息,一时无法找到。

  7月12日,淡溪派出所在例行巡逻排查时,抓到这名女孩,她交代自己姓包。

  包某承认就是她盗取了万某包内的4300元现金,且已全部花完,而且还承认了自己先前的几次盗窃行为。

  包某初中辍学后一直闲在家里。

  和许多同龄女孩一样,包某也喜欢打扮,爱穿漂亮衣服。但她家庭条件不宽裕,没什么零花钱。今年4月的一天,包某应聘到一家名品店工作,挣点钱自己花。一次,由于急用钱,包某便趁其他店员不备,拿走了老板钱包里的800元现金。

  初尝甜头后,包某利用“先应聘,再盗窃”的方式,先后又到多家名品店应聘,实施盗窃。

  短短两个月时间,包某已到5家店“应聘”,盗窃金额近2万元。(记者 郑益和 通讯员 林腾龙)

来源:乐清日报
发表于 2012-7-22 20:18:26 | 显示全部楼层
小偷真多  小偷也换花样了  
发表于 2012-7-22 20:18:31 | 显示全部楼层
小偷真多  小偷也换花样了  
 楼主| 发表于 2012-7-23 08:07:12 | 显示全部楼层
等待她的是判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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