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荆网

 找回密码
 (请使用中文)会员注册
搜索
查看: 851|回复: 1

包厢不能设“最低消费额” 市民如遇上“最低消费”可以拨打12315投诉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4-4-1 11:43: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大荆网公众微信
  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食品浪费的意见》,明确要求餐饮企业不得设最低消费额,但近日记者调查发现,我市不少餐饮企业包厢仍有设置“最低消费”。

  前天,市民谢女士和朋友在市区某茶室吃饭,订的是228元的包厢。“按照我们的消费,不足200元,为了达到包厢最低消费,不得不又多点了个菜。”谢女士对记者说,两个人吃确实有点浪费。

  谢女士遇上的情况并不少见。记者询问了多位市民和多家餐饮店后发现,多数茶室包厢都设有“最低消费”。

  “大厅不设置最低消费,包厢有要求。”在市区晨沐路一茶室,服务员告诉记者,小包厢收费188元,中包厢228元,大包厢288元。除了包厢大小不同最低消费金额不同外,不同时刻用餐最低消费也不同。“中午小包厢的最低消费是128元,晚饭小包厢的最低消费是188元。”

  记者走访发现,多数茶室的包厢费用在200元左右,多则400多元。

  “餐饮企业设立最低消费额,侵害了消费者的自由交易权。”市消保委有关人士说,餐饮行业为消费者提供座位等附属服务是餐饮企业必备的营业条件,餐饮企业没有理由设置最低消费门槛。

  如果市民遇上“最低消费”,可以拨打12315热线及时投诉举报。(记者 陈海燕)

来源:乐清日报
发表于 2014-4-1 16:43:12 | 显示全部楼层
大荆应该都还有最低消费

本版积分规则

Copyright ©2009  All Right Reserved.  Powered by Discuz!X3.4 备案号:浙ICP备2021024037号-1 浙公网安备 33038202002028号

本站信息均由会员发表,不代表大荆网立场,如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发帖投诉 -- -- | |

TOP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