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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一女城管吃空饷长达11年,人在香港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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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9 13:43: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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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是清明小长假后上班的第一天。原温州乐清市城管大队雁荡镇中队工作人员方某,到单位办理了解聘手续。至此,在香港经商多年的她,正式结束了11年“吃空饷”的日子。

  “在编不在岗、在岗不在干、在干不认真、认真为私事”等情况,是群众反映最强烈的机关人员作风问题之一。针对这一情况,今年春节过后,温州乐清市将“在编不在岗行为”作为“四风”问题之一,开展专项整治,全面清理“吃空饷”的公务人员。

  目前,乐清市207名在编不在岗人员中,已有72人回到单位上班,像方某这样正式辞退和解聘的人员达到18人。

  记者了解到,温州各县、区在全省范围内较早地开展了“在编不在岗”清理工作。目前,绝大部分县、区都对这项工作作出了部署,并取得了一定成效。

  乐清:公务员旷工连续超过15天,辞退

  “我们清理的对象,是全市机关部门和镇街机关在编不在岗工作人员。”昨天,乐清市委组织部副部长陈乐供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公务员、机关工勤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都在此次查处的范围内。另外,未经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借用的人员,及借用到其他单位但实际不在岗人员也在清理之列。

  经过排查,乐清市在编不在岗人员共207名,其中公务员42名,事业干部165名。

  针对离岗原因和工作年限不同,乐清对“吃空饷”者采取了限期返回岗位、本人提出辞职、组织予以辞退、办理提前退休、办理病退手续和解除聘用合同等不同的处理方式。

  其中,公务员旷工或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且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予以辞退,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开除处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乐清此次查出的207人中,除了返岗及解聘的90人,还有29人因重大疾病办理病假手续、83人正在处理,另有5人未联系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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