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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叶萌 通讯员 岳思轩)他原本有一个幸福、温馨的家夫妻恩爱,10岁的女儿聪明乖巧,一对5岁的龙凤胎活泼又可爱。可由于无证驾驶且操作不当发生交通事故,他酿成了妻子受伤、5岁儿子死亡的家庭惨剧,自己也逃脱不了法律的惩罚。前天,乐清法院一审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1年6个月。
32岁的李某来自安徽省蒙城县。今年上半年,略有积蓄的李某在没有考过任何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为了生活方便,买了一辆三轮汽车(核载2人)作为平时的交通工具。7月14日11时45分,李某驾驶三轮汽车,载着妻子和5岁的儿子从柳市镇峡门村开往张瞿村方向。当时,李妻抱着儿子坐在副驾驶座上,左手抱住儿子坐在自己膝盖上,右手扶住驾驶座上的扶手。由于当天中午一家人都没有吃饭,李某的儿子因饥饿哭闹起来,不愿意坐在妈**膝盖上,站在副驾驶座位前,并且蹲了下去。李妻见状,右手松开扶手,用两只手去抱儿子。就在此时,李某驾驶的三轮汽车经过一个交叉路口左转弯,为了避让道路上的坑,李某急转弯,车辆向右侧倾斜,致使其妻子和儿子从车上甩出,摔倒在马路上。李某的儿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李妻受了轻伤。经乐清市公安局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李某应当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乐清法院认为,李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无证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依法应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由于李某是无证驾驶机动车,一般是不适用缓刑的,但鉴于李某在案发后及时报警并送伤者到医院抢救,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并当庭自愿认罪,依法予以从轻并酌定从轻处罚。而且,由于本案被害人系李某的妻子和儿子,考虑到本案的特殊性,体恤李某家庭的难处,结合李某的认罪表现,乐清法院决定把此案作为特殊情况处理,决定给李某判缓刑。
真惨!无证驾驶摔死儿子摔伤妻子
来源:乐清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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