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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撞人“奔驰男”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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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0 13:02: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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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时与人发生纠纷,驾车逃离时撞到路边群众,江滨路上撞人“奔驰男”一度成为舆论热点。10月9日,记者获悉,这名被称为“奔驰男”的19岁男子马某被温州市鹿城区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批准逮捕。
  今年9月18日晚22时许,马某驾驶一辆奔驰越野车在市区江滨西路一家杂货店门口,因为一块广告牌挡道与杂货店老板娘发生争吵,马某一怒之下冲进杂货店砸东西,在摔物过程中将站在一旁的女童吴某面部砸伤。
  马某见女童受伤,便回到车内欲离开,并丢下300元钱称作为医药费。周围群众见状纷纷围住车辆阻止其离开,但马某不顾群众阻拦强行倒车欲逃离时,又将一名站在车旁的群众吴某某撞倒并压伤其腿部等多处。经鉴定,女童吴某的伤势为轻微伤,被压伤的群众吴某某的伤势为轻伤。
  事情发生后,引起网上热议,甚至有传言“奔驰男”放言“我爸是市长”。警方称,“奔驰男”父亲系某公司董事长,其母为该公司会计。“奔驰男”的父亲马先生接受温州网采访时说,一度后悔,因为忙于生意对孩子照顾太少。 9月19日,“奔驰男”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鹿城区公安分局刑事拘留。
发表于 2011-10-10 18:09:52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好把他家里的草票那出来冲公了,叫他牛
发表于 2011-10-10 21:29:01 | 显示全部楼层
要通过社会舆论压迫才能得到司法公正,是整个社会的悲哀。
发表于 2011-10-12 06:20:5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有钱人家的孩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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