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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生宝宝 政府来“接生”

2010-12-12 09:22| 发布者: 格式化| 查看: 912| 评论: 5|来自: 乐清日报

摘要: 昨日,记者从市卫生局获悉,市卫生局、市财政局日前出台相关政策,凡我市农业户籍人口、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和计生部门有关规定,在取得助产技术服务《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内、今年1月1日起住院 ...
昨日,记者从市卫生局获悉,市卫生局、市财政局日前出台相关政策,凡我市农业户籍人口、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和计生部门有关规定,在取得助产技术服务《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内、今年1月1日起住院分娩的孕产妇,均可享受500元的住院分娩补助。同时,全市范围内准备怀孕的农村妇女可免费增补叶酸。

  申报时要提供五项材料

  根据《乐清市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等规定,13个贫困山老区乡镇(城北、四都、岭底、雁湖、福溪、仙溪、龙西、智仁、镇安、双峰、湖雾、白石镇中雁片、淡溪镇硐垟片)夫妻一方为我市农村户籍人员,其他18个乡镇女方是本市农村户籍的人员,在有助产资格的医疗机构住院分娩,符合法定生育的对象,均予以补助。

  申报时需同时提供住院发票、出生医学证明、户口本、身份证、准生证等五项材料,缺一不可。

  据悉,从今年11月份起,在市人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大荆中心卫生院五家定点医院住院分娩的农村孕产妇,将直接给予补助500元。

  未领取补助的将补发

  对于今年1月1日起符合补助条件的未补助对象和今年11月份起,符合补助条件,在其他有助产资格的医疗机构住院分娩的对象,将补发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金。

  补助对象可携带申报材料到户口所在乡镇计生办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申报,经初步审核合格的,填写《乐清市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卡》,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上报市妇幼保健院审核,符合补助要求的对象,以乡镇为单位,由市妇幼保健院按每例500元的补助金划拨到各乡镇计生办,乡镇计生办再按补助名单统一发给补助对象。

  农村妇女可免费增补叶酸

  除我市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有补助之外,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也已实施。全市范围内准备怀孕的农村妇女可免费增补叶酸,预防胎儿神经管缺陷的发生,从而降低出生缺陷发生。乡镇卫生院、防保站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妇幼保健人员按每人每天1片(0.4毫克)向待孕妇女发放,保证孕前3个月至孕早期3个月服用量。分发对象每次领取1-3个月的量。

  旨在保障母婴安全

  市卫生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两个项目是新医改方案实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意味着我市住院分娩的农村孕产妇,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之外,还可享有另一份补助。一些农村贫困家庭为节省费用,常选择去小诊所和非法接生点分娩,增加了贫困孕产妇分娩的危险性。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政策,旨在提高农村孕产妇的住院分娩率,使她们平等享有安全、有效、规范、便捷的孕产期保健服务。 (王调 张引)



来源: 乐清日报  作者:  编辑: 朱丽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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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

引用 金成华 2010-12-12 12:04
不错
引用 晨霜雨露 2010-12-12 13:33
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引用 小梦 2010-12-12 14:07
省了。居然还有钱。谁要生的赶快啊!
引用 人生 2010-12-13 14:35
引用 人生 2010-12-13 1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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