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张岳(化名)在家吗?张岳的妻子起诉要求和他离婚,我们向他送达起诉状副本和应该通知书等法律文书。”
“我是张岳的妻子,我没有起诉要和他离婚呀!” “起诉状上的原告黄丽(化名)是你吗?被告张岳是你丈夫吗?” “我不叫黄丽,我是小林,张岳确实是我丈夫!” 这是乐清大荆法庭的工作人员和小林的对话。小林被弄糊涂了,她代收下了丈夫的离婚起诉状副本。7月15日,黄丽与张岳离婚案在大荆法庭正式开庭进行审理。如今,张岳已经同黄丽正式达成调解,重婚罪自诉案件也已撤回了。 两位妻子告丈夫 1999年张岳到了广西,帮忙其父母在一林场经营苗圃,认识了广西姑娘黄丽,两人相识并相恋。2001年4月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一起帮忙张岳父母在广西育苗。 2003年2月一天,张岳对黄丽说自己要“出差”,可能半个月会回来探望一次。然而这一去便是八年,黄丽苦苦等来的却是丈夫托人转告她另行嫁人。今年6月,黄丽向乐清大荆法庭提起离婚诉讼,法庭根据原告提供的地址找到张岳家,但代收材料的女子小林却自称是张岳的妻子,双方已育有一女。 小林收到丈夫的离婚起诉状副本后,气愤不已,她气张岳不该隐瞒了已有妻室的事实,于是,将自己与张岳的结婚证复印件邮寄给黄丽。 见到张岳和其他女子的结婚证,对黄丽来说无疑是晴天霹雳,屈辱和不甘油然而生,黄丽一个人安心侍奉公公婆婆这么多年,一直坚信丈夫会回来,却发现他早已回到老家另娶妻生子。7月7日,黄丽又一纸诉状以丈夫张岳犯重婚罪为由将其告上法院。 此时,另一个妻子小林也一怒之下携女儿回了四川,并扬言要告张岳重婚并也要与张岳离婚。 案件以调解告终 7月15日下午是黄丽与张岳离婚案在大荆法庭开庭的时间。一直到下午5点,法庭才等到张岳的出现。开庭、调解,案件进行到了夜里11点多。 在调解过程中,黄丽泪如雨下,要求张岳赔偿重婚对其的损害。张岳苦苦恳求黄丽原谅自己。法院认识到本案已经使两个家庭遭受了伤害,张岳还可能面临2年以下有期徒刑,若简单的追究被告人张岳的刑事责任的案件,只会让两个家庭受到更大的伤害。为能妥善解决问题,防止矛盾激化,办案法官召集双方对婚姻持续关系、财产关系等问题进行调解,并充分发挥亲属的力量,最终使得案件得以调解解决。黄丽原谅了张岳,并撤回了重婚罪自诉案件,日前,相关手续均已办理完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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